为严格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相关规定,县公安局近期对一起公安人员非法占有扣押财物违纪案件进行了查处。 2011年1月,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温波利用职务便利将商店派出所依法扣押的一辆车牌号为鲁CA8267的车辆据为己有,严重违反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十八条之规定,已经构成违纪,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党纪政纪,教育本人,县公安局给予温波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将其非法占有的扣押车辆予以收缴。(审理室)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非法占有扣押车辆违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