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受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及下一级主要负责同志的违纪问题的信访件。 反映个人诉求、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等问题的信访件,与巡察工作内容无直接关系的,不属于县委巡察组受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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